无上刀锋_黑晶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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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刀锋》

 慕浅回头,霍靳西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支银色的录音笔,正是她不见的那支!。

  很不幸的,因为国力和历史等等原因,我们要被迫学习一门外语,而且这个学科占有比语文重要得多的位置。我学英语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但是现在越来越早。当初刚刚学习英语的时候很激动,到处打听英语里我爱你怎么说,当然那还属于在比较纯情的阶段。到了初中以后,班级里的同学开始到处打听英语里一些骂人用的淫秽词汇怎么说,结果发现纵使对英语很有问题的哥哥们在这方面也很拿手,也很有兴趣地分析为什么英国人不喜欢操母亲但是婊子却是通用的。再长大一点觉得英语可以派一点用场了,比如说当父母在的情况下和自己女朋友谈情说爱。

  画画这回事,在她的少女时代的确是很重要的。

  所以我觉得还是年纪越小的越纯洁,越应该珍惜。只有年纪小才能有要比谁的手大然后牵手过马路的事情。

  说完她一转头看见站在门口的慕浅,整个人似乎被吓得一僵,随后脸色不善地看着慕浅,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一片热烈的氛围之中,慕浅的身影出现在了台前,入了镜头。

  然后我呆在家里非常长一段时间,觉得对什么都失去兴趣,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激动万分,包括出入各种场合,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我总是竭力避免遇见陌生人,然而身边却全是千奇百怪的陌生面孔。
  听了这些话我义愤填膺,半个礼拜以后便将此人抛弃。此人可能在那个时候终于发现虽然仍旧是三菱的跑车,但是总比街上桑塔那出去有面子多了,于是死不肯分手,害我在北京躲了一个多月,提心吊胆回去以后不幸发现此人早就已经有了新男朋友,不禁感到难过。

  我是记者啊。慕浅将一缕头发别到耳后,坦然与他对视着,感兴趣的东西,就查一查咯!

  我已经接近了。慕浅抬眸看她,脸上又一次露出妩媚动人的笑,况且,这就是我这次回来的目的,不是吗?
  慕浅一路无言地跟着林夙往前走,引得林夙回头看她,怎么了?

  慕浅熟练地躲在厨房门后,一面咀嚼吐司一面聆听动静。

  哈喽!她走上前,在男孩身边坐了下来,笑着问他,你是谁家的孩子啊?
  慕浅闻言,轻轻叹息了一声,低头看向自己的脚。

  路上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一样的艺术,人家可以卖艺,而我写作却想卖也卖不了,人家往路边一坐唱几首歌就是穷困的艺术家,而我往路边一坐就是乞丐。答案是:他所学的东西不是每个人都会的,而我所会的东西是每个人不用学都会的。

  其实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如果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外汇储备都拿人民币来衡量,那我们就不用学习英语了,至少不用学习到那么辛苦了。走路想路的英语是什么,吃饭想饭的英语是什么,各个学校里都有英语角,一堆中国人用英语谈论各种低级问题,比如你那漂亮的书包多少钱(还没有学习到可以谈论高级问题比如这书包是真皮的还是尼龙的),一到早上朗诵的时候,全学校出来的都是英语,闭上眼睛以为是在牛津,睁开眼一看是在天津。
  当我看见一个地方很穷的时候我会感叹它很穷而不会去刨根问底翻遍资料去研究它为什么这么穷。因为这不关我事。

  陆与帆!沈嫣忽然压低声音喊了陆与帆一声,打断了纪随峰的失神。

  蜿蜒的楼梯中段,脱了西服外套的霍靳西正倚在扶栏上抽烟,姿势随意而放松,再不是平日一丝不苟的凌厉模样。一室清辉,落在他纯白的衬衣上,晕出淡淡光圈,朦胧了身形,似幻似真。
  慕浅笑着拍了拍她的脸,放心吧,顺利着呢。

  慕浅听得笑出声来,我不怕呀。林先生被媒体称为儒商,一个在商场上都能做君子的人,又怎么会跟我一个小女人过不去呢?

  既然拿到捧花,那我也不能辜负两位的心意,不介意我借这个场合一用吧?慕浅问沈沈嫣。
  我的旅途其实就是长期在一个地方的反反复复地重复一些事情,并且要简单,我慢慢不喜欢很多写东西的人都喜欢的突然间很多感触一起涌来,因为我发现不动脑子似乎更加能让人愉快。 -

  灯光师将追光灯移向现场的各个位置,仿佛是在找人。

  第二天中午一凡打我电话说他在楼下,我马上下去,看见一部灰色的奥迪TT,马上上去恭喜他梦想成真。我坐在他的车上绕了北京城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大家吃了一个中饭,互相说了几句吹捧的话,并且互相表示真想活得像对方一样,然后在买单的时候大家争执半个钟头有余,一凡开车将我送到北京饭店贵宾楼,我们握手依依惜别,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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