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嚣遥_还请将拂尘归还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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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嚣遥》

 慕浅抬眸看他,霍先生这是什么意思呀?。

  我的特长是几乎每天都要因为不知名的原因磨蹭到天亮睡觉。醒来的时候肚子又饿了,便考虑去什么地方吃饭。

  很不幸的,因为国力和历史等等原因,我们要被迫学习一门外语,而且这个学科占有比语文重要得多的位置。我学英语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但是现在越来越早。当初刚刚学习英语的时候很激动,到处打听英语里我爱你怎么说,当然那还属于在比较纯情的阶段。到了初中以后,班级里的同学开始到处打听英语里一些骂人用的淫秽词汇怎么说,结果发现纵使对英语很有问题的哥哥们在这方面也很拿手,也很有兴趣地分析为什么英国人不喜欢操母亲但是婊子却是通用的。再长大一点觉得英语可以派一点用场了,比如说当父母在的情况下和自己女朋友谈情说爱。

  其实只要不超过一个人的控制范围什么速度都没有关系。

  那人一拍机盖说:好,哥们,那就帮我改个法拉利吧。

  然后我终于从一个圈里的人那儿打听到一凡换了个电话,马上照人说的打过去,果然是一凡接的,他惊奇地问:你怎么知道这个电话?

  林夙顺着她的视线一看,缓缓道:既然鞋子不合脚,早些扔掉就好,何必折磨自己。
  然后我呆在家里非常长一段时间,觉得对什么都失去兴趣,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激动万分,包括出入各种场合,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我总是竭力避免遇见陌生人,然而身边却全是千奇百怪的陌生面孔。

  我是记者啊。慕浅将一缕头发别到耳后,坦然与他对视着,感兴趣的东西,就查一查咯!

  霍靳西进门的时候,正好看见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凑在一起的情形。
  这下男孩不仅没有回答,反而皱了皱眉。似乎是嫌慕浅打扰到他看书了,他合起膝头的书,抱着那厚重的一大本,起身挪到餐厅的餐桌上。

  十八岁的第一天,慕浅第一次尝试红色的裙子。

  霍靳西目光落在她的手指上,气息不见丝毫紊乱,目光仍旧深邃无波。
  而这样的环境最适合培养诗人。很多中文系的家伙发现写小说太长,没有前途,还是写诗比较符合国情,于是在校刊上出现很多让人昏厥的诗歌,其中有一首被大家传为美谈,诗的具体内容是:

  现在事情过去了这么长时间,经过了我一段时间的社会经历,我重新安静下来好好地思考这个问题,思考的结果是我不得不向他们道歉。当初因为匆忙下笔也没有怎么考虑,导致这句话的确和我现在认识到的真实情况有偏差。

  毕竟像他这样的富商巨贾,整个桐城又有几个人不认识。
  沈星齐嘴里咬着烟,盯着逐渐远去的两个背影,嘴角仍旧带笑,眉目却格外深沉,这就要看女人的本事了

  老夏目送此人打车离去后,骑上车很兴奋地邀请我坐上来回学校兜风去。我忙说:别,我还是打车回去吧。

  都说早上是记忆东西最好的时候,我们却献给了一门国外的语言。
  霍靳西这才抬起头,往电脑屏幕上看了一眼。

  慕浅忽然就笑出声来,您明明知道我昨晚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难不成还会故意将这东西放在您车上录您的音?

  到了上海以后我们终于体会到有钱的好处,租有空调的公寓,出入各种酒吧,看国际车展,并自豪地指着一部RX-7说:我能买它一个尾翼。与此同时我们对钱的欲望逐渐膨胀,一凡指着一部奥迪TT的跑车自言自语:这车真胖,像个马桶似的。
  分针转过三圈,一辆黑色车子驶入了霍家大门。

  出门后,慕浅带霍祁然光顾了一家街边的热狗店。

  听到慕浅的脚步声,男孩抬起头来看着她,目光清亮而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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