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十岁_逍遥天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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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十岁》

 慕浅忽然就笑出声来,您明明知道我昨晚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难不成还会故意将这东西放在您车上录您的音?。

  说着她便站起身来,一步步走到霍靳西所坐的沙发旁,就势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靠着沙发扶手,抬眸看着沙发里眉目深沉的男人,我该用什么态度来面对霍先生这样的关注?

  原来是林先生。她笑着开口,语调轻柔。

  浅浅!叶惜看着她,你不要跟我说你还没放下霍靳西?

  然而,霍靳西只是看了她一眼,便看向霍祁然,朝他招了招手。

  虽然这样,我还是建议大学以下的学生,无论什么书,能看的还是都要看,因为在那样的岁数里,看多少都不能算是太多的。

  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居然要用掌握另外一个国家语言的程度来衡量,提出这样观点的人,纵然有再多理由,也显得太愚蠢了。不过情况的确是有点接近,比如你看着一个你不知道恰巧你朋友们都知道的英语单词纳闷,人肯定都会笑话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包括各种颁奖晚会上得奖的用英语一通感谢就觉得这个人很厉害,素质很高,哪怕面对的都是一帮中国人或者就是昨晚上在家里现准备的,能用英语说谢谢大家对我的肯定,肯定如果换成鼓励就又没戏了。我觉得面对一帮中国人讲英语是很蠢的行为,有种你对着一帮外国人讲中文,用中文去诺贝尔去葛莱美去奥斯卡讲谢谢,又没本事了。英语很好故意不讲是本事,本来讲不好也是本事,况且,我英语不好怎么着,英语不好不配当中国人了?
  老夏又多一个观点,意思是说成长就是越来越懂得压抑**的一个过程。老夏的解决方式是飞车,等到速度达到一百八十以后,自然会自己吓得屁滚尿流,没有时间去思考问题。这个是老夏关于自己飞车的官方理由,其实最重要的是,那车非常漂亮,骑上此车泡妞方便许多。而这个是主要理由。原因是如果我给老夏一部国产摩托车,样子类似建设牌那种,然后告诉他,此车非常之快,直线上可以上二百二十,提速迅猛,而且比跑车还安全,老夏肯定说:此车相貌太丑,不开。

  第一次真正去远一点的地方是一个人去北京,那时候坐上火车真是感触不已,真有点少女怀春的样子,看窗外景物慢慢移动,然后只身去往一个陌生的地方,连下了火车去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以后陆陆续续坐了几次火车,发现坐火车的诸多坏处,比如我睡觉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打呼噜,还有大站小站都要停,恨不得看见路边插了个杆子都要停一停,虽然坐火车有很多所谓的情趣,但是我想所有声称自己喜欢坐火车旅行的人八成是因为买不起飞机票,就如同所有声称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只要能挪动就可以不必追求豪华舒适品牌之类的人只是没钱买好车一样,不信送他一个奔驰宝马沃尔沃看他要不要。

  同一个小区,别墅风格统一,建筑上却又各具特色,林夙的别墅就坐落在霍靳西家的东面,相距不过五十米。
  现在想起来,课代表可以有,所谓班干部,还是免了吧。

  现场蓦地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竟热烈过先前任何一阵。

  说完她一转头看见站在门口的慕浅,整个人似乎被吓得一僵,随后脸色不善地看着慕浅,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慕浅也笑,我说了我还有第二场,你要是真有那么大胃口,那就跟着来啊!

  慕浅脸上并没有出现沈嫣想看到的表情,相反,她笑出了声,所以,你是来通知我,他劈腿了对吗?

  走到霍靳西面前,慕浅抬头,这才看清楚他的眉眼。
  这可能是寻求一种安慰,或者说在疲惫的时候有两条大腿可以让你依靠,并且靠在上面沉沉睡去,并且述说张学良一样的生活,并且此人可能此刻认真听你说话,并且相信。

  不过就是问了句霍先生儿子的妈妈是谁,林阿姨便生气将我赶了出来。慕浅说。

  记得我上学的时候所有新书发下来,我喜欢偷偷看历史书,因为觉得很有趣。其实历史是一门有趣的课程,因为凡是有资格记载到历史上的,必然是不凡的人物或者事情。虽然我写小说的时候老强调生活就是平凡的,但是谁都喜欢看看不平凡的一段生活。中国的历史教材的编著还算所有教材里比较不错的,甚至一些野史都有了八卦的感觉。历史的作业也是很轻松的,但是轻松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在考试中占的份额不是很大。
  霍靳西几乎只是用眼尾扫了一下她的高跟鞋,随后交换了双腿的位置——交叠在上的长腿换到了慕浅够不着的方向。

  之后马上有人提出要和老夏跑一场,然后掏出五百块钱放在头盔里。我们终于明白原来这个车队就是干这个的。

  我想,在学生经过了这么多年的语文培训以后,给人一篇背诵的段落在考试的时候分析,学生、老师、出参考答案甚至弱智的人都能拿高分,惟独原文作者本人不及格。
  慕浅一直躲在窗户后,看着那辆车驶离,却依旧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思索着对面那所房子里的秘密。

  十八岁的第一天,慕浅第一次尝试红色的裙子。

  一晃七年,在慕浅看来,所有从前都已经恍若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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