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日晴空_快穿之女配势要扑倒男主全文 作者:茶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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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日晴空》

 说完,霍靳西的目光才又落到慕浅脸上,神情平静无波。。

  慕浅看着那个男孩,宿醉后的大脑一时有些运转不过来。

  慕浅这才渐渐看清他,三十五六的年纪,个子很高,偏瘦,一身黑色西装优雅熨帖,戴黑色细框眼镜,皮肤很白,眉目修长温和,儒雅斯文。

  因为《三重门》在文字上已经到达一个高度,所以很难以超过它,尤其在文字上。加上很多人抱定我将再也写不出超过《三重门》的作品,抱着这样的观点读书,所以即使我写出《围城》来人也不觉得好。

  车子在一个红灯路口停住,林夙转头看向慕浅,小时候在霍家生活得不太愉快?

  霍家的女人都不喜欢她,用她们的话来说,她这样的容貌,就是个天生的祸水。

  对在场多数人而言,这是一张不属于桐城的陌生面孔,却也是令人兴奋的容颜。
  第一是善于打边路。而且是太善于了,往往中间一个对方的人没有,我们也要往边上挤,恨不能十一个人全在边线上站成一队。而且中国队的边路打得太揪心了,球常常就是压在边线上滚,裁判和边裁看得眼珠子都要弹出来了,球就是不出界,终于在经过了漫长的拼脚和拉扯以后,把那个在边路纠缠我们的家伙过掉,前面一片宽广,然后那哥儿们闷头一带,出界。

  慕浅闻言,轻轻叹息了一声,低头看向自己的脚。

  纪随峰双目泛红地看着慕浅远去的背影,最终僵硬地转向另一个方向。
  随峰,我们把捧花送给慕浅好不好?沈嫣忽然开口。

  慕浅满意地笑了笑,迎着来往行人的目光,自顾自地吃自己手中的热狗。

  我写《三重门》的时候,出现了两次一张落寞的脸消融在夕阳里,一次还是结尾。作者想表达什么意思呢?为什么连用两次呢?是前后呼应体现主人公的落寞吗?作者给出的答案是,作者觉得这句话很好,但是因为写作时间拉得过长,写到最后时忘了前面用过一次,所以不小心又用了一次。
  沈星齐这才在慕浅身边坐下,凑到她耳边,咬牙开口:你还真是个妖孽!

  这样再一直维持到我们接到第一个剧本为止。

  落地窗外云层厚重,已经阴霾了大半个白天,此时却有迟来的日光穿破云层,照耀远方。
  告别林夙,慕浅回到家,刚洗了个澡,就听见门铃狂响。

  慕浅无辜道:我要是知道这个问题不能问,也就不会问了。霍先生,您说呢?

  慕浅轻摸着自己的下巴笑了起来,原来如此啊昨天霍先生在宴桌上好像不认识我似的,难得我上错霍先生的车,霍先生竟然没把我扔下去,还好心收留了我一晚,真是让人受宠若惊呢!
  老夏一再请求我坐上他的车去,此时尽管我对这样的生活有种种不满,但是还是没有厌世的念头,所以飞快跳上一部出租车逃走。

  哪怕慕浅艳冠全场,此时此刻,尴尬的那个依然是她。

  他说:这有几辆两冲程的TZM,雅马哈的,一百五十CC,比这车还小点。
  慕浅却没有再管她,拿过自己的手袋找东西。

  霍靳西第一次意识到,那个10岁来到霍家的小姑娘,长大了。

  首先的问题是我觉得那些精彩的段落基本上没有一个是精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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