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万人迷炮灰被反派盯上了+番外_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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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万人迷炮灰被反派盯上了+番外》

 当年始终不曾下过像南方一样连绵不绝的雨,偶然几滴都让我们误以为是楼上的家伙吐痰不慎,这样的气候很是让人感觉压抑,虽然远山远水空气清新,但是我们依旧觉得这个地方空旷无聊,除了一次偶然吃到一家小店里美味的拉面以外,日子过得丝毫没有亮色。。

  我可能只有在百般无聊下才能写点东西。我觉得只有发生一些事情后才能想到写作,而不是为了写作去发生一些事情。夜深,大宅内寂静无声,慕浅小心拉开房门,轻手轻脚地下楼走进厨房。

  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

  那看来霍家将这个孩子保护得挺好,一直没曝光。慕浅缓缓道,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那孩子的身份见不得光。

  有一次在做一个谈话节目的时候,有一个大学生站起来对我说,可能你写东西的能力比我们强,但是你的综合能力是远远不如我们大学生的。

  话音落,沈嫣伸手抱住纪随峰的腰,抬起头来便吻上了纪随峰的唇。

  我一直觉得学习的大众目的是为了生存。生存是往好听了说的,直接一点就是找工作。文凭也是给用人单位一个快速衡量的标准,并不是你掌握了多少知识的标准,这个世界上文凭很高的笨蛋比比皆是。有了工作才能养家口。而之所以英语比较重要是因为一来很多国外的东西是比较有意思,二来可能方便赚外国人的钱,三来其实我真的想不出有什么很大的理由。英语也许是会给生活带来一些方便,但是只是一些。耗去的时间和代价可能比较大了一点。
  说话间林淑就已经拿了慕浅的包进门,远远地丢到慕浅所在的沙发上。

  慕浅正准备出门时收到纪随峰发来的信息,说想要见一面,还发来了附近一个咖啡馆的定位。

  而那些学文科的,比如什么摄影、导演、古文、文学批评等等(尤其是文学类)学科的人,自豪地拿出博士甚至还加一个后的文凭的时候,并告诉人们在学校里已经学了二十年的时候,其愚昧的程度不亚于一个人自豪地宣称自己在驾校里已经开了二十年的车。
  慕浅在沙发里坐下来,安静地等待霍靳西审问。

  看见他,慕浅脑海中便浮现了那句: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也就是说,此刻此刻开灯的,必是林夙自己。
  说完这句,慕浅彻底挣开那件羽绒服的束缚,推开门,走进了窗外的那片冰天雪地中。

  在此半年那些老家伙所说的东西里我只听进去一个知识,并且以后受用无穷,逢人就说,以显示自己研究问题独到的一面,那就是:鲁迅哪里穷啊,他一个月稿费相当当时一个工人几年的工资呐。

  你要留在那儿过夜?叶惜又担忧又焦虑,停顿片刻,忍不住开口道,慕浅,你可别犯浑!
  听到这句话,同样喝多了的沈星齐嘿嘿笑了起来,沈暮沉倒是多看了慕浅一眼。

  慕浅却没有耐性去解读他眸子里无声的言语,她看了看时间,皱起眉来,我时间不多了,你要说就快点。你可以告诉我沈小姐是因为单恋你,对你一往情深,所以用这样的手段想要拆散我们。

  中国人有一个很错误的认识。我觉得有一个成语根本不能用在学生身上,那就是——不务正业。
  这样的容貌,原就该配最浓烈饱满的色彩,所以她穿红色,很好看。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慕浅穿了一条墨绿色的掐腰小短裙,踩着十公分的细高跟行走其间,宛若所有名花之中最好看的那一朵。
  慕浅受到阻碍,有些无力地跌坐进旁边的沙发里,眼神嗔怪地看他接起电话。

  主持仪式的陆家三公子陆与帆一面调侃一面祝福,随后才又按照流程继续仪式,接下来有请未来的伴娘顾盼盼小姐,让她来跟我们分享一下,由她一路见证的两位的甜蜜恋爱史吧!

  虽然这样,我还是建议大学以下的学生,无论什么书,能看的还是都要看,因为在那样的岁数里,看多少都不能算是太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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