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好大儿(穿书1v2)_抄我诗句,招摇撞骗
暗夜文学社 - 血色玫瑰绽深渊,哥特风与克苏鲁的暗黑美学实验场 > 八零年代好大儿(穿书1v2) > 八零年代好大儿(穿书1v2)
字体:      护眼 关灯

《八零年代好大儿(穿书1v2)》

 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不幸的是,我们因为是局外人,所以才能以这样幸灾乐祸的眼光看待问题,当我们自己一步一步爬到学校校长副校长这样的位置的时候,面对两个礼拜的免费赴美旅游,自己是否能够拒绝,或者有我们幸灾乐祸的人想得那么多。因为什么都有代价,所以没有办法。

  对,不可能是她叶惜有些失神地喃喃自语,忽然又回过神来,等等,他孩子的妈是谁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不说这个!

  纵然心有不甘,霍靳西若然真看上了慕浅,他又哪里敢多说什么?

  也许这凌晨三点的灯光,就是真相的一部分昭示?

  历史基本上的缺点在于闭卷考试的一些日期填写。比如我真不知道拿破仑是几几几几年几月几日失败的。我觉得对于这样的事情,只要知道过程和为什么会失败就可以了。但是这也不算是太大的问题。毕竟强行也能记下,就当是在考验人的记忆能力罢了。

  慕浅闻言笑了起来,嘴角挽起的弧度恰到好处,精致的脸上每一处都散发着动人的光彩,嚣张而迷人。
  林夙笑着点了点头,才又道:可以走了吗?

  霍靳西书房的窗户正对着林夙的家,是再好不过的观察地点,到这个时间,慕浅觉得差不多了。

  街旁的车内,接送霍祁然的司机看着这一幕,有些不知所措地叹息了一声。
  一直到以后,新鲜过去了,我才开始怀疑英语的位置是不是有些太重要了。

  我浪费十年时间在听所谓的蜡烛教导我们不能早恋等等问题,然而事实是包括我在内所有的人都在到处寻找自己心底的那个姑娘,而我们所疑惑的是,当我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居然能有一根既不是我爹妈也不是我女朋友爹妈的莫名其妙的蜡烛出来说:不行。

  你跑什么?沈星齐醉眼朦胧地看着她,不是要试试看我有多大的胃口吗?
  在以前班干部评选的时候,且不说里面的勾心斗角或者老师偏袒或者成绩好的才能当选等等,选上以后老师从来没有说过一句你们是为普通学生服务的,有的都是你要领导他们你要监督他们从小就学会指使别人,这么一点点的小权利就这样神气,长大了真当官了,谁知道是什么样的官。

  慕浅与他对视着,渐渐地敛了笑容,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坐在沙发里,算啦,我知道霍先生不待见我,拿回包包我就走,不在这里碍您的眼。

  沈暮沉冷笑一声,跟霍靳西有牵扯的女人,你敢睡?
  霍靳西换鞋走进客厅,慕浅听见声音,一下子抬起头来。

  慕浅一下子站起身来,看着那辆车子由远及近,停在庭前。

  可是这样粗糙的画风,实在不像一个六岁大的孩子该有的绘画水平。
  她一袭复古红裙,明眸浅笑,红唇娇艳,波浪卷发贴合复古妆容,彷如旧时国外电影画报中走出的女主角,惊艳迷离,华丽动人。

  霍先生不给你面子,我给你啊!沈星齐伸出手来搭上慕浅的肩,暧昧地贴近慕浅的耳朵,你给什么我喝什么,哪怕是毒药我都喝。

  我刚刚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情,问:你见过有哪个桑塔那开这么快的吗?
  早高峰时间热狗店内人满为患,慕浅买了两杯饮料和两个热狗,没找到位置,索性就站在站在店门口吃了起来。

  小学中学都挺单纯的,何必这么早就接触肮脏的事情。

  慕浅收回视线,低头下笔,长长地睫毛覆盖住眼眸,在眼下投下一片阴影。

『点此报错』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