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那个女人是不是有病_商定
暗夜文学社 - 血色玫瑰绽深渊,哥特风与克苏鲁的暗黑美学实验场 > [综] 那个女人是不是有病 > [综] 那个女人是不是有病
字体:      护眼 关灯

《[综] 那个女人是不是有病》

 当年春天中旬,天气开始暖和。大家这才开始新的生活,冬天的寒冷让大家心有余悸,一些人甚至可以看着《南方日报》上南方两字直咽口水,很多人复苏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处打听自己去年的仇人有没有冻死。还有人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姑娘已经跟比自己醒得早的人跑了,更多人则是有事没事往食堂跑,看看今天的馒头是否大过往日。大家都觉得秩序一片混乱。。

  慕浅闻到薄荷混合了烟草的味道,似曾相识。

  慕浅迎上他挑衅的目光,抬头拿回自己的头发,声音轻柔暧昧,那就要看沈二少有没有这么大的胃口了。

  

  只稍稍一动,脚后跟被磨破皮的伤口便钻心地疼。

  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我一直觉得学习的大众目的是为了生存。生存是往好听了说的,直接一点就是找工作。文凭也是给用人单位一个快速衡量的标准,并不是你掌握了多少知识的标准,这个世界上文凭很高的笨蛋比比皆是。有了工作才能养家口。而之所以英语比较重要是因为一来很多国外的东西是比较有意思,二来可能方便赚外国人的钱,三来其实我真的想不出有什么很大的理由。英语也许是会给生活带来一些方便,但是只是一些。耗去的时间和代价可能比较大了一点。
  未几,一个身量修长、西装笔挺的男人从不远处的洗手间里走了出来。

  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叹息一般地开口,毕竟长得漂亮又不是我的错。

  明亮的一束光投到顾盼盼原本所在的位置,座位上却是空空如也。
  霍靳西依旧沉眸看着她,显然并不接受这个解释。

  全场人看着她一步步上台,复古红裙勾勒出的纤细腰肢不盈一握,曲线却玲珑曼妙。转过身来时,眉目生辉,明媚夺目,几乎是全场最耀眼的存在。

  当时老夏和我的面容是很可怕的,脸被冷风吹得十分粗糙,大家头发翘了至少有一分米,最关键的是我们两人还热泪盈眶。
  有一次在做一个谈话节目的时候,有一个大学生站起来对我说,可能你写东西的能力比我们强,但是你的综合能力是远远不如我们大学生的。

  老枪此时说出了我与他交往以来最有文采的一句话:我们是连经验都没有,可你怕连精液都没有了,还算是男人,那我们好歹也算是写剧本的吧。

  哪怕慕浅艳冠全场,此时此刻,尴尬的那个依然是她。
  她看看林淑,又看看在自己身后看书的男孩,这是谁的房子?

  那孩子的妈妈是谁?叶惜眉头皱得紧紧的,难道是叶静微?

  沈星齐自然不甘心被她灌醉,示意旁边的人都来给慕浅敬酒。
  慕浅立刻就笑了起来,不过都是过去的事情啦,幸好我自我调节能力好,不然,你也不会看到这样子的我了。

  林夙于是向沈星齐告辞,挽着慕浅缓步离开。

  霍靳西终于放下手里的东西,抬眸看她,目光沉静,谢谢。
  于是我掏出五百块钱塞她手里说:这些钱你买个自行车吧,正符合条件,以后就别找我了。

  在座一多半是沈氏的人,都出席了沈嫣和纪随峰的订婚典礼,对于慕浅自然也是印象深刻,一时间所有人都有些惊诧,连沈暮沉也微微拧了眉,目光有些凝重地看着慕浅。

  林姨,去车里找找慕小姐的包。霍靳西看向林淑。

『点此报错』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