惑心/风流俏寡妇:仙君别太爱!_必输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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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心/风流俏寡妇:仙君别太爱!》

 慕浅回头,霍靳西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支银色的录音笔,正是她不见的那支!。

  大约是从哪个包间走出来透气的客人,没穿外套,身上一件简单的白色衬衣,抬手间,袖口处一枚银色袖扣闪着清冷光泽。打火机叮地一声,照出骨节分明的一双手,干净修长。烟火明灭间,映出漆黑眉毛下一泓深目。

  现场蓦地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竟热烈过先前任何一阵。

  因为这三十分钟,慕浅硬生生地在霍靳西的书房里坐到了天亮,一直观察着对面那所房子。

  这未免巧合得有些过了头,慕浅来不及细想,只是笑道:这么看来,昨天晚上我也算是离你很近了。

  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叹息一般地开口,毕竟长得漂亮又不是我的错。

  首先的问题是我觉得那些精彩的段落基本上没有一个是精彩的。
  不是。慕浅慢条斯理地擦着头发,我昨晚在霍靳西那里。

  还能是谁的?林淑面无表情地开口,在靳西的房子里,当然是靳西的孩子。

  我我被人关在厕所里了,好不容易才出来。顾盼盼被房间里的气氛吓着了,出什么事了吗?
  我深信这不是一个偶然,是多年煎熬的结果。一凡却相信这是一个偶然,因为他许多朋友多年煎熬而没有结果,老枪却乐于花天酒地,不思考此类问题。

  随峰,我们把捧花送给慕浅好不好?沈嫣忽然开口。

  几个月以后电视剧播出。起先是排在午夜时刻播出,后来居然挤进黄金时段,然后记者纷纷来找一凡,老枪和我马上接到了第二个剧本,一个影视公司飞速和一凡签约,一凡马上接到第二个戏,人家怕一凡变心先付了十万块定金。我和老枪也不愿意和一凡上街,因为让人家看见了以为是一凡的两个保镖。我们的剧本有一个出版社以最快的速度出版了,我和老枪拿百分之八的版税,然后书居然在一个月里卖了三十多万,我和老枪又分到了每个人十五万多,而在一凡签名售书的时候队伍一直绵延了几百米。
  学英语没错,可是在什么别的本事都没有的情况下,学到头也只不过是一个翻译。如果有的家长执意要让自己的孩子变成翻译,那么不如直接将孩子送国外三年再回来比较好,虽然短时间投资大点,但是却能省下近十年时间。孩子当十年翻译,应该能回本了。

  林夙不免诧异,抬眸看她,眼神之中却并无厌色。

  经常有这样的场面,因为自修课是各个老师争夺得很厉害的一个课程,但是从来自修课上只看见有数理化语文英语的老师来上课,从来不见有体育音乐的安排。
  又或许是她太过防备其他,以至于在林夙的事上这么容易就露出了破绽。

  不过北京的路的确是天下的奇观,我在看台湾的杂志的时候经常看见台北人对台北的路的抱怨,其实这还是说明台湾人见识太少,来一次首都开一次车,回去保证觉得台北的路都平得像F1的赛道似的。但是台湾人看问题还是很客观的,因为所有抱怨的人都指出,虽然路有很多都是坏的,但是不排除还有部分是很好的。虽然那些好路大部分都集中在市政府附近。

  我不太想讲中国的英语太注重语法什么的老套东西,但是中国在这方面实在是太保守了,就像中文里,我要买一台电视机,买一台电视机我要,我买一台电视机要,我要买电视机一台,电视机我要买一台,表达都是一样的意思,只要不是一台电视机要买我,上面都是没有错的。可是偏偏有人要分出一个对错来。要说出英语学习有什么问题来我想我没有太多的资格,但是至少我可以怀疑如此重视英语的必要性。
  一个身着红色长裙的女人就这样出现在众人视线之中。

  路上我疑惑的是为什么一样的艺术,人家可以卖艺,而我写作却想卖也卖不了,人家往路边一坐唱几首歌就是穷困的艺术家,而我往路边一坐就是乞丐。答案是:他所学的东西不是每个人都会的,而我所会的东西是每个人不用学都会的。

  直至屋子里传来开门关门的声音,慕浅才一下子惊醒,抬起头来,看见背着书包的霍祁然和司机站在入口处。
  纪随峰有些僵硬,目光越过沈嫣看向慕浅,只见她站在那里凝眸注视着他,配合现场气氛微笑鼓掌。

  一眼看到坐在一起的慕浅和沈嫣,纪随峰英俊的眉眼霎时冰封。

  从她手头的资料来看,林夙和他的亡妻并没有孩子,可是眼前这个孩子是什么身份?为什么会在林夙的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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