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至,吾见,吾征服+番外_一天天烦死了
暗夜文学社 - 血色玫瑰绽深渊,哥特风与克苏鲁的暗黑美学实验场 > 吾至,吾见,吾征服+番外 > 吾至,吾见,吾征服+番外
字体:      护眼 关灯

《吾至,吾见,吾征服+番外》

 还有,秦肃凛可说了,会去敲顾家和齐家的门,看看他们两家是不是还在。按理说应该是还在的,只要有了他们帮忙,就更不怕了。。

  张采萱无语,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还有大概的。看来秦肃凛很可能根本没问嘛。

  无论何时, 粮食都是紧俏东西。青山村众人的粮食虽然也不多, 但因为有暖房在,也没有哪家一点都无, 拿些出来卖掉备年货,还是可以的。

  本来张采萱是不知道的, 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正是吃得最多的时候。以前胡彻一天大概快一斤粮食, 张采萱也就比着胡彻的饭量给他的, 一开始估摸着给了两天的。毕竟一开始大家都不熟悉,张采萱也不可能上来就给几十斤, 那也太那啥了。

  如今的粮价高, 波动也大, 刚刚秋收那时候粮食会多少便宜些, 而从现在开始到明年秋收这段时间, 粮价只会越来越贵。过年这段时间,快要赶上明年秋收时的价钱了。所以, 趁着年前卖粮食是个不错的选择。

  老大夫很快出来,张采萱避到一旁 ,看着老大夫把脉,针灸,这么冷的天额头上愣是有了一层薄薄的汗珠。

  她记忆中的秦舒弦,温婉中带着骄傲,从未将她这样的小丫头看在眼中,哪怕后来张采萱听了她的话和秦肃凛成亲成了她嫂子,也不见她对她这个嫂子有半分尊敬。
  按理说,以廖氏对她的看重,只要周府没事,秦舒弦的日子应该不会弄成现在这样才对。

  张采萱眼皮跳了跳,上下打量面前的年轻人,大概十八九岁,语气虽诚恳,但是眼神不老实。

  先前谭归在众人眼中,可能是个颇有善心的富家公子,如今在众人心中,就多了几分权势,且家世和手段都不凡。
  秦舒弦见她疑惑,笑了笑道:秉承是你走后才回去的,不过没多久他的院子就着火了,烧着了脸。后来我就和他一起了,姨母怜惜我,给我们办了婚事,就让我们搬出来了。

  张采萱叹口气,应该是那几个货郎带过来的人了。很可能是那些人盯上了青山村,然后让货郎带他们进来。

  张采萱疑惑更深,不过她心底隐隐明白了些,光是秦肃凛自己砍柴,怎么会被木头砸到?
  翌日早上,来的几架马车全部离开,带着了大半的人,还有好些人留了下来。

  确实,如今各家都有粮食和盐,虽然没有肉, 但不出去就不会有危险,当然是避开最好。

  那年轻人是外村人,如果村长火起来要赶他出去,他也是留不下来的。别说五两银真的是药费,就是让他多拿,他也只能认了。
  张采萱将骨头炖了, 又将肉上抹了盐,还拿到了屋子阴凉处,这种天气, 说不准会臭。其实很不好保存。

  张采萱微微皱眉,村口那边可有一百多人,认真说起来,他们村的人比这一百多人多得多,但是他们偏偏就蹲在村口,等他们在各家穿梭抢劫,甚至还会因为抢到的东西打起来。

  反正辈分是对了,其他的,就别强求了。再说,这么唤也显得亲近些。
  张采萱的手指微微颤抖,气得胸口起伏,先前她只是怀疑,如果贸然将怀疑说出口,说不准会被他们倒打一耙,也怕冤枉了人。

  骄阳不馋肉,孩子嘛,总是喜欢吃甜甜的东西,秦肃凛给他带了点心,甚至还带回来一些野果子裹上了糖,算是冰糖葫芦的前身,骄阳很喜欢吃,张采萱也被他喂了一颗,酸酸甜甜的,味道还行。

  涂良无奈,道:抱琴,我和秦兄答应了进义,会帮着他救他的家人。
  秦肃凛失笑,其实是屠户见我买的多,这些是搭给我的。

  她看到大门打开,马车排着队从外面一架架驶了进来,还是有点不同的。

  她进门放下篮子,打开上面的花布,拿出来一块两斤左右的猪肉和一个糖罐,今天我来,特意来谢谢秦公子救命之恩。

『点此报错』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