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夫归田记_命运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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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夫归田记》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霍祁然正坐在自己卧室的小书桌旁,对着那本家庭画册发呆。

  慕浅故作惊讶地看着林淑,林阿姨为什么会这么想我?

  《三重门》到今天已经印了100多万册,有时候想想自己都觉得吃惊。《三重门》其实也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比如过度游离于情节外的卖弄,也由于自己当时还是学生,经历不足导致文字上格外努力,也算是一种风格。写类似《三重门》这样的小说很累,首先没有什么情节,所以一定要在语言上特别精彩。我常常要求自己每一段都要出彩,可能中国现在的小说家都比较热衷于赋予小说各种深刻意义,所以我这样的比较少见。我觉得意义不用赋予,自己想什么写什么就能体现什么,比如通篇小说十分无聊,那小说的意义可以说是生活真无聊。

  慕浅也不知道这句是好话还是坏话,抬眸看向他。

  回廊曲折,细竹掩映,很安静,一路上都没什么人,廊下一片深蓝色的湖水,月上中天,映入湖中,是极致的景色。

  慕浅正准备出门时收到纪随峰发来的信息,说想要见一面,还发来了附近一个咖啡馆的定位。
  林夙于是向沈星齐告辞,挽着慕浅缓步离开。

  要应届大学生比要了一个处女还麻烦,首先怎么做都要从头教起,不能一上来就发挥作用,先把学校里学的都忘掉,然后忘来忘去没忘掉的可能才是很少一点有用的,最后好不容易教得能做点事情了吧,天之骄子的本色又出来了,觉得自己委屈了,觉得老板是傻逼,觉得公司太保守,觉得同事文凭太低,自己本事多大啊,开个小卖部还恨不得能上市呢。

  纪随峰怒极,捏着沈嫣手腕的那只手指尖都泛了白。随后,他才有些僵硬地看向慕浅。
  霍靳西书房的窗户正对着林夙的家,是再好不过的观察地点,到这个时间,慕浅觉得差不多了。

  说回去。我在上学的时候,喜欢踢球。有人讽刺我说再踢也踢不到国家队,踢再好也好不过罗纳尔多,踢了有什么意思。不许踢了。

  书出了以后,肯定会有很多人说这是炒冷饭或者是江郎才尽,因为出版精选集好像是歌手做的事情。但是我觉得作为一个写书的人能够在出版的仅仅三本书里面搞出一个精选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的东西的精练与文采出众。因为就算是一个很伟大的歌手也很难在三张唱片里找出十多首好听的歌。况且,我不出自会有盗版商出这本书,不如自己出了。我已经留下了三本书,我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如果我出书太慢,人会说江郎才尽,如果出书太快,人会说急着赚钱,我只是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江郎才尽,才华是一种永远存在的东西,而且一个人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我以后不写东西了去唱歌跳舞赛车哪怕是去摆摊做煎饼也是我自己喜欢——我就喜欢做煎饼给别人吃,怎么着?
  但是我在上海没有见过不是越野车就会托底的路,而且是交通要道。

  大部分的现代诗其实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拆成一句一行写,而所谓比较大师的或者先锋的就是把一篇三流散文每句句子的顺序捣乱了再拆成一句一行写。

  林夙微笑看着她,之前在电话里忘了告诉你,我跟霍先生是邻居。
  昏睡中,慕浅忽然笑了一声,复又安静如初。

  下一刻,霍靳西的手机响了起来,几乎与此同时,他的手也抵上了慕浅的肩头。

  这不是慕小姐吗?沈星齐看着她,笑容格外惊喜,我正想着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呢,没想到这就遇上了。咱们可真是有缘。
  当年夏天,我回到北京。我所寻找的从没有出现过。 -

  司机去了没见到你,打你电话也没人接,后来我亲自去了一趟,才知道你上了霍靳西的车。

  我自己也曾经想过,这样的言语会不会抹杀一个天才。万一我真的将来踢得比罗纳尔多好,那不是很可惜。
  当年冬天即将春天的时候,我们感觉到外面的凉风似乎可以接受,于是蛰居了一个冬天的人群纷纷开始出动,内容不外乎是骑车出游然后半路上给冻回来继续回被窝睡觉。有女朋友的大多选择早上冒着寒风去爬山,然后可以乘机揩油。尤其是那些和女朋友谈过文学理想人生之类东西然后又没有肌肤之亲的家伙,一到早上居然可以丝毫不拖泥带水地起床,然后拖着姑娘去爬山,爬到一半后大家冷得恨不得从山上跳下去,此时那帮男的色相大露,假装温柔地问道:你冷不冷?

  一个身着红色长裙的女人就这样出现在众人视线之中。

  这倒是实话。慕浅竟点头表示赞同,那我还得谢谢沈小姐夸我,以及提点我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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