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料理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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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先生,没想过竟然会有机会跟您坐在一张桌子上,真是倍感荣幸。她到底还是喝多了,眼神有些迷离,耳朵上精致显眼的耳环吊坠闪闪发亮,一如她眼波荡漾,我敬您一杯。。
于是我充满激情从上海到北京,然后坐火车到野山,去体育场踢了一场球,然后找了个宾馆住下,每天去学院里寻找最后一天看见的穿黑色衣服的漂亮长发姑娘,后来我发现就算她出现在我面前我也未必能够认出,她可能已经剪过头发,换过衣服,不像我看到的那般漂亮,所以只好扩大范围,去掉条件黑、长发、漂亮,觉得这样把握大些,不幸发现,去掉了这三个条件以后,我所寻找的仅仅是一个穿衣服的姑娘。
一片热烈的氛围之中,慕浅的身影出现在了台前,入了镜头。
霍靳西合起画册,递给霍祁然,你先上楼去。
您有什么值得我查的呢?难道是慕浅抬手指了指楼上,意思是霍祁然,可是很快她就帮自己否定了这个答案,如果我真想要查您,何必用这样迂回的法子。我直接回去霍家,问问爷爷或者霍伯伯,不就行了么?
不用客气。林夙声音沉稳,眉目平和,说完便收起了打火机,转身准备离开。
虽然她昨晚在这屋子里过夜,但是录音笔一直是放在手袋里的,就算掉也只会掉在霍靳西的车里。
历史只是一门看上去还可以的学科,还可以的原因很大成分是因为考试的比例占得不是很重。想着挺难过的。 -
他自慕浅身前走过,慕浅抬眸,看见他整齐的发端,以及耳后一颗小黑痣。
林夙似乎也不意外她会认得他,只是微微一笑,眼眸之中波澜不兴。
慕浅的目光再一次落到那男孩身上时,身后的厨房门忽然打开,有人从里面走出来,说了句:醒了啊?
而为了百分之二十甚至更加少的人去牺牲大部分人的时间,是否值得?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
等到我真的写自己要表达的东西的时候,我发现学校除了让我识字以外,初中以上的语文教育,包括无数的名作分析,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帮助。真想写点东西不像上学的时候写议论文了,还拼命想着要加一点名人小故事或者格言之类去怎么样,真正好的文字在说服人的时候根本不需要举例子玩数据,更不需要名人名言之类。名人有的是胡说或者是正儿八经说但是说错了的时候。很多人无论写东西或者辩论什么的时候,特喜欢把一个七八个世纪前就死了的人说的一些话拿出来想当法律使。
一晚上霍靳西都在跟沈暮沉聊天,这会儿似乎终于聊完了,他点了支烟,静静地注视着她。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非常希望拥有一部跑车,可以让我在学院门口那条道路上飞驰到一百五十,万一出事撞到我们的系主任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其实就是这个意思,做自己喜欢的和自己会的,不会的,有其他人。就算你说你什么都会,我也能找出你不会的。
慕浅吹了吹指尖,又捏住了自己的耳垂,这才看向林淑,毫无诚意地笑着道歉:对不起啊林阿姨,这饭太烫了,我没拿住。
霍靳西目光落在她的手指上,气息不见丝毫紊乱,目光仍旧深邃无波。
慕浅受到阻碍,有些无力地跌坐进旁边的沙发里,眼神嗔怪地看他接起电话。
待到上车,林夙低声对司机说了句什么,不多时,司机从后备箱取来一双棉质软拖鞋,交到林夙手中。
在野山最后两天的时候我买好到北京的火车票,晚上去超市买东西,回学院的时候发现一个穿黑衣服的长头发女孩子,长得非常之漂亮,然而我对此却没有任何行动,因为即使我今天将她弄到手,等我离开以后她还是会惨遭别人的毒手——也不能说是惨遭,因为可能此人还乐于此道。我觉得我可能在这里的接近一年时间里一直在等她的出现,她是个隐藏人物,需要经历一定的波折以后才会出现。
第二是善于打小范围的配合。往往是三个互相认识的哥儿们,站在方圆五米的一个范围里面,你传我我传他半天,其他七个人全部在旁边观赏,然后对方逼近了,有一个哥儿们(这个哥儿们往往是站得最靠近自家大门的)支撑不住,突然想起来要扩大战线,于是马上醒悟,抡起一脚,出界。
我有一些朋友,出国学习都去新西兰,说在那里的中国学生都是开跑车的,虽然那些都是二手的有一些车龄的前轮驱动的马力不大的操控一般的跑车,说白了就是很多中国人在新西兰都是开两个门的车的,因为我实在不能昧着良心称这些车是跑车。而这些车也就是中国学生开着会觉得牛×轰轰而已。
上海家里的两冲程V2已经一年没有动过。我也觉得离开高架开摩托到爆表或者午夜在北京三环上开EVO到两百三四十或者午后到都是落叶的山路上研究四轮漂移已经是很远的事情。
于是我充满激情从上海到北京,然后坐火车到野山,去体育场踢了一场球,然后找了个宾馆住下,每天去学院里寻找最后一天看见的穿黑色衣服的漂亮长发姑娘,后来我发现就算她出现在我面前我也未必能够认出,她可能已经剪过头发,换过衣服,不像我看到的那般漂亮,所以只好扩大范围,去掉条件黑、长发、漂亮,觉得这样把握大些,不幸发现,去掉了这三个条件以后,我所寻找的仅仅是一个穿衣服的姑娘。
一片热烈的氛围之中,慕浅的身影出现在了台前,入了镜头。
霍靳西合起画册,递给霍祁然,你先上楼去。
您有什么值得我查的呢?难道是慕浅抬手指了指楼上,意思是霍祁然,可是很快她就帮自己否定了这个答案,如果我真想要查您,何必用这样迂回的法子。我直接回去霍家,问问爷爷或者霍伯伯,不就行了么?
不用客气。林夙声音沉稳,眉目平和,说完便收起了打火机,转身准备离开。
虽然她昨晚在这屋子里过夜,但是录音笔一直是放在手袋里的,就算掉也只会掉在霍靳西的车里。
历史只是一门看上去还可以的学科,还可以的原因很大成分是因为考试的比例占得不是很重。想着挺难过的。 -
他自慕浅身前走过,慕浅抬眸,看见他整齐的发端,以及耳后一颗小黑痣。
林夙似乎也不意外她会认得他,只是微微一笑,眼眸之中波澜不兴。
慕浅的目光再一次落到那男孩身上时,身后的厨房门忽然打开,有人从里面走出来,说了句:醒了啊?
而为了百分之二十甚至更加少的人去牺牲大部分人的时间,是否值得?
我之所以开始喜欢北京是因为北京很少下雨,但是北京的风太大,昨天回到住的地方,从车里下来,居然发现风大得让我无法逼近住所,我抱着买的一袋苹果顶风大笑,结果吃了一口沙子,然后步步艰难,几乎要匍匐前进,我觉得随时都能有一阵大风将我吹到小区马路对面的面馆。我不禁大骂粗口,为自己鼓劲,终于战胜大自然,安然回到没有风的地方。结果今天起来太阳很好,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有风。 -
等到我真的写自己要表达的东西的时候,我发现学校除了让我识字以外,初中以上的语文教育,包括无数的名作分析,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的帮助。真想写点东西不像上学的时候写议论文了,还拼命想着要加一点名人小故事或者格言之类去怎么样,真正好的文字在说服人的时候根本不需要举例子玩数据,更不需要名人名言之类。名人有的是胡说或者是正儿八经说但是说错了的时候。很多人无论写东西或者辩论什么的时候,特喜欢把一个七八个世纪前就死了的人说的一些话拿出来想当法律使。
一晚上霍靳西都在跟沈暮沉聊天,这会儿似乎终于聊完了,他点了支烟,静静地注视着她。
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非常希望拥有一部跑车,可以让我在学院门口那条道路上飞驰到一百五十,万一出事撞到我们的系主任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其实就是这个意思,做自己喜欢的和自己会的,不会的,有其他人。就算你说你什么都会,我也能找出你不会的。
慕浅吹了吹指尖,又捏住了自己的耳垂,这才看向林淑,毫无诚意地笑着道歉:对不起啊林阿姨,这饭太烫了,我没拿住。
霍靳西目光落在她的手指上,气息不见丝毫紊乱,目光仍旧深邃无波。
慕浅受到阻碍,有些无力地跌坐进旁边的沙发里,眼神嗔怪地看他接起电话。
待到上车,林夙低声对司机说了句什么,不多时,司机从后备箱取来一双棉质软拖鞋,交到林夙手中。
在野山最后两天的时候我买好到北京的火车票,晚上去超市买东西,回学院的时候发现一个穿黑衣服的长头发女孩子,长得非常之漂亮,然而我对此却没有任何行动,因为即使我今天将她弄到手,等我离开以后她还是会惨遭别人的毒手——也不能说是惨遭,因为可能此人还乐于此道。我觉得我可能在这里的接近一年时间里一直在等她的出现,她是个隐藏人物,需要经历一定的波折以后才会出现。
第二是善于打小范围的配合。往往是三个互相认识的哥儿们,站在方圆五米的一个范围里面,你传我我传他半天,其他七个人全部在旁边观赏,然后对方逼近了,有一个哥儿们(这个哥儿们往往是站得最靠近自家大门的)支撑不住,突然想起来要扩大战线,于是马上醒悟,抡起一脚,出界。
我有一些朋友,出国学习都去新西兰,说在那里的中国学生都是开跑车的,虽然那些都是二手的有一些车龄的前轮驱动的马力不大的操控一般的跑车,说白了就是很多中国人在新西兰都是开两个门的车的,因为我实在不能昧着良心称这些车是跑车。而这些车也就是中国学生开着会觉得牛×轰轰而已。
上海家里的两冲程V2已经一年没有动过。我也觉得离开高架开摩托到爆表或者午夜在北京三环上开EVO到两百三四十或者午后到都是落叶的山路上研究四轮漂移已经是很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