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 bar_快跑,他是贱灵根,不是剑灵根!
暗夜文学社 - 血色玫瑰绽深渊,哥特风与克苏鲁的暗黑美学实验场 > 喝 bar > 喝 bar
字体:      护眼 关灯

《喝 bar》

 慕浅听得笑出声来,我不怕呀。林先生被媒体称为儒商,一个在商场上都能做君子的人,又怎么会跟我一个小女人过不去呢?。

  慕浅看了片刻,缩回脑袋,心满意足地继续啃吐司。

  慕浅刚刚换好鞋,听到林夙这句话,不由得轻笑出声。随后,她抬眸看向林夙,明天。林先生赏脸吗?

  走了几步沈星齐就看见了倚在扶栏旁抽烟的人,脚步一顿后又快走了几步,霍先生,您怎么出来了?

  我写《三重门》的时候,出现了两次一张落寞的脸消融在夕阳里,一次还是结尾。作者想表达什么意思呢?为什么连用两次呢?是前后呼应体现主人公的落寞吗?作者给出的答案是,作者觉得这句话很好,但是因为写作时间拉得过长,写到最后时忘了前面用过一次,所以不小心又用了一次。

  慕浅揉着自己的耳垂,这才又看向对面的孩子。

  我在小学的时候居然是学习委员,这点让我至今想起来都觉得是个奇迹。而且奇迹中的奇迹是我还是一个数学课代表。
  然后我大为失望,一脚油门差点把踏板踩进地毯。然后只听见四条全新的胎吱吱乱叫,车子一下窜了出去,停在她们女生寝室门口,然后说:我突然有点事情你先下来吧。我掉了,以后你别打,等我换个号码后告诉你。

  我上海住的地方到我父母这里经过一条国道,这条国道常年大修,每次修路一般都要死掉几个人。但是这条路却从来不见平整过。这里不是批评修路的人,他们非常勤奋,每次看见他们总是忙得大汗淋漓。就是不知道他们在忙什么而已。

  我的长篇小说《像少年啦飞驰》里出现过一些人物,但是到后来就再也没有交代,为什么?
  她的身影出现在楼梯上时,霍靳西正好推门而入。

  这样啊慕浅脚步放缓,叹息一声,抬眸看向前方。

  感觉喝得差不多的时候,慕浅拿出手机来,给林夙发了条短信:可不可以派个司机来花醉接我?
  慕浅挂掉电话,停住脚步看向眼前的侍者,我朋友不来了,帮我取消预订吧。

  慕浅脸上并没有出现沈嫣想看到的表情,相反,她笑出了声,所以,你是来通知我,他劈腿了对吗?

  男孩显然察觉了她的目光,翻书的动作渐渐有些不自然起来,却并不回看慕浅。
  其实离开上海对我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只是有一天我在淮海路上行走,突然发现,原来这个淮海路不是属于我的而是属于大家的。于是离开上海的愿望越发强烈。这很奇怪。可能属于一种心理变态。

  霍靳西留她在家独自离开的时候,慕浅是有些不敢相信的。

  若非他如此作风,霍氏这艘大船只怕早已沉没在七年前的风浪中。当年他不过二十多岁,凭一己之力扛下岌岌可危的霍氏,用七年时间让霍氏重归桐城企业龙头的地位,心思手段又岂是常人可窥探。
  至于老夏以后如何一跃成为作家而且还是一个乡土作家,我始终无法知道。

  从她手头的资料来看,林夙和他的亡妻并没有孩子,可是眼前这个孩子是什么身份?为什么会在林夙的房子里?

  于是我充满激情从上海到北京,然后坐火车到野山,去体育场踢了一场球,然后找了个宾馆住下,每天去学院里寻找最后一天看见的穿黑色衣服的漂亮长发姑娘,后来我发现就算她出现在我面前我也未必能够认出,她可能已经剪过头发,换过衣服,不像我看到的那般漂亮,所以只好扩大范围,去掉条件黑、长发、漂亮,觉得这样把握大些,不幸发现,去掉了这三个条件以后,我所寻找的仅仅是一个穿衣服的姑娘。
  学十年英语,出来还是不能讲好的英语,不光是我们学习不好,也不能完全怪教材如何,这就像我们在没有赛车场的时候记住了一堆赛车理论,在没有转过弯的情况下知道应该怎么去转弯。

  慕浅重新回到屋子里,林淑和霍祁然依旧在餐桌旁边吃饭,而霍靳西独自坐在沙发里,修长的双腿交叠,手中翻看着霍祁然的作业资料。

  她的手指游走在他的裤腿上,经过小腿、膝头,再缓缓经过大腿不见收势,只是动作愈发缓慢撩人。

『点此报错』 『加入书签』